这一重点工作,国务院这样部署
文章出处:国家知识产权局 人气:1190 发表时间:2024-01-04
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对于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扩大高水平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国务院就专利转化运用及知识产权保护相关议题召开了三次会议。10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10月31日国务院以“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主题进行第四次专题学习;11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国务院对相关工作作出部署,打出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组合拳”。近期,相关文件陆续出台,一起来看——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务院以 “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有效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题进行专题学习 要围绕支持全面创新,顺应我国知识产权创造快速发展的需要,加快建立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管理体制和政策体系,构建与新技术相适应的知识产权规则体系,为开辟产业发展新赛道奠定坚实制度基础。 要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坚持用市场化办法促进知识产权转化,大力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要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制,全链条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健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执法联动与响应机制,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化、现代化、智能化水平。 要围绕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手段,建立全国一体化知识产权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利企便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平台机制,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妥善应对知识产权国际争端,更好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 详细阅读>> 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一是完善专利申请制度。明确电子形式视为书面形式。细化优先权相关制度。明确对局部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要求。放宽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 二是完善专利审查制度。规定提出各类专利申请应当以真实发明创造活动为基础,不得弄虚作假。完善复审制度。调整保密审查期限。增加延迟审查制度。 三是加强专利保护。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专门章节。完善专利纠纷处理和调解制度。 四是加强专利服务,促进专利创造和转化运用。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提升专利信息公共服务能力,促进专利相关数据资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细化开放许可制度。增加强制代理例外规定。完善职务发明创造奖励报酬制度。 五是新增外观设计国际申请特别规定,与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1999年文本)相衔接。 详细阅读>>
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进专利产业化,加快专利价值实现: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以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培育推广专利密集型产品。 打通转化关键堵点,激发运用内生动力:强化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激励,强化提升专利质量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加强促进转化运用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培育知识产权要素市场,构建良好服务生态: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市场体系,推进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完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链条,畅通知识产权要素国际循环。 详细阅读>>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方案》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指出,要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健全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厘清权责关系,优化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形成稳定的各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健全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推动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方案》从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授权确权、运用促进、保护、公共服务、涉外工作、其他事项等7方面划分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对实践中已形成的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财政事权划分予以确认,新增条件相对成熟的中央财政事权;减少并规范中央和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发挥地方管理区域内事务的优势,强化分级负责,赋予地方更多自主权,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详细阅读>> 加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 据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1月8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围绕加强全链条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快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从知识产权保护全链条、全过程、全要素出发,强化整体设计,完善大保护工作格局。 详细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禁止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 扩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内涵,将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达成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等三类垄断行为均纳入调整范围。 健全利用行使知识产权的方式实施垄断行为的认定规则。 加强对知识产权领域典型、特殊垄断行为的规制。 详细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新时代加强知识产权执法的意见》 突出知识产权执法的重点产品、重点领域、重点市场和重点环节。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产品为重点,严厉查处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加大外商投资领域和老字号品牌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对举报投诉较多的商品交易市场以及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市场的执法。严厉查处恶意申请注册商标和违法开展商标专利代理等行为。 详细阅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的意见》 强化法治保障:健全行政裁决法律规范,细化行政裁决程序规定,完善行政裁决执行制度。 履行法定职责:明确行政裁决属地责任,切实履行行政裁决法定职责,落实行政裁决公开制度。 加大办案力度:畅通案件受理渠道,优化案件审理模式,突出案件办理质效。 完善支撑体系:健全专业技术支撑体系,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机制。 推进改革试点:强化行政裁决改革创新,深化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 加强能力建设:强化行政裁决能力提升,加强行政裁决队伍建设。 详细阅读>> 加强专利代理监管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专利代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等级按照从高到低顺序分为“A”、“B”、“C”、“D”级,按计分情况评价。计分满分为100分,根据负面信息予以扣减。负面信息包括不规范经营或执业行为、机构经营异常情况、受行政或刑事处罚、行业惩戒等情况。 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包括严格落实商标代理新规,持续强化专利商标代理整治,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代理行为。 详细阅读>> 相关技术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编写了《关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判断的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绿色技术专利分类体系》的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组织编制推荐性国家标准《专利评估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修订《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模板)及签订指引》 ○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年度工作指引(2023)》
加强专利服务
建设一批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集聚发展示范区、试验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推进集聚区建设优化升级工作,会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开展示范区、试验区的申报、评审、建设、验收等工作。 详细阅读>> 认定全国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体系功能性平台 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12家功能性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平台,涵盖3家交易服务类平台、2家金融服务类平台、4家特色服务类平台和3家工具支撑类平台(名单见链接)。 详细阅读>>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上线“知识产权服务专区” 实现专利信息、商标信息、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信息“掌上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