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利费减备案(优惠内容、申请条件、材料)和要点
文章出处:驰承 人气:1963 发表时间:2024-11-05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为使社会各界更加全面知悉、便携查询及准确享用科技创新税费优惠政策、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编写了《我国支持科技创新主要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十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1.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或者单位的,减免85%; 2.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单位为共同专利申请人或者共有专利权人的,减免70%。 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 1.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年6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1.申请人须在费减备案审批“合格”之后提出费减请求,才能获得费用减缴; 2.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请求减缴尚未到期的收费; 3.请求最迟应在相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两个半月之前提出。 ① 个人: •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签字) • 所在单位出具的个人收入证明(单位公章,上年度年收入低于6万元); • 无固定工作:提交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县级民政部门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其经济困难情况证明。 ② 企业: • “企业所得税”上年度纳税申报表盖公章(‘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 •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封面’盖公章(A类报表提供)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章)。 ③ 新成立的企业: • 营业执照复印件(公章) • 新成立企业情况说明(公章) (新成立企业:费减备案当年度成立的企业和每年5月31日前,上年度刚成立的企业可认定为新成立企业) 申请专利的要点 专利申请的受理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书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会确定申请日并给予申请号,随后发出受理通知书。 申请费缴纳时间 面交专利申请文件的,可以在取得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缴纳申请费。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在收到受理通知书及缴纳申请费通知书以后再缴纳申请费,因为缴纳申请费需要写明相应的申请号,但是缴纳申请费的日期最迟不得超过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专利审批程序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 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对专利申请文件的主动修改和补正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只允许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出主动修改; 发明专利申请只允许在提出实审请求时和收到专利局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主动修改。 专利申请被视为撤回及其恢复 逾期未办理规定手续的,申请被视为撤回。除非有正当理由,可以在收到撤回通知书两个月内请求恢复权利。 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缴纳恢复费,递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补办各种未完成的手续。 办理专利权登记手续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 申请人接到授权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以后,应当按照通知的要求在两个月之内办理登记手续并缴纳规定的费用。之后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办理登记手续应缴纳的费用 办理登记手续时,不必再提交任何文件,申请人只需按规定缴纳专利登记费(包括公告印刷费用)和授权当年的年费、印花税,发明专利申请授权时,间距申请日超过两年的,还应当缴纳申请维持费。 授权当年按照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指明的年度缴纳相应费用。 专利权的维持 专利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于每一年度期满前一个月预缴下一年度的年费。 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专利局将发出缴费通知书,通知专利权人自应当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补缴,同时缴纳滞纳金。滞纳金的金额按照每超过规定的缴费时间一个月,加收当年全额年费的5%计算; 期满未缴纳的或者缴纳数额不足的,专利权自应缴纳年费期满之日起终止。